袁方市长:
您好!
我来自马鞍山市雨山区银塘镇前进社区大安自然村,是一个单亲妈妈,有两个小孩。2016年12月4日,我们的房子被人偷拆,在被偷拆前没有任何通知或催告,更没有征迁工作人员找我商谈征迁补偿安置。自此我们三母子便开始了流离的生活。6年过去了,我们仍旧未能拿到合理的补偿。
房子被拆的初期,我找过前进社区居委会的负责人,负责人提出亲自写材料上报给们一家办低保,算是征迁补偿,并承诺一定照办一保到老。在负责人一再保证下,我签下了空白协议书,但我的信任并没有换来好的结果,直到现在,我们一家的低保还是没有办成,房子的合理补偿也没有拿到。
我的房子属于集体土地建物,建筑面积290平,周边商品房7900-8900元/平,安置小区房4300元/平,但我的征迁房却只有550元/平。我咨询过律师,根据当时的具体政策和实际地价,我最低可获110万补偿,而协议却只有三分之一不到的30几万,这是要把我们一家往绝路上逼啊
我是一个遵纪守法的普通百姓,于是我选择了走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最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我的房屋是由2018年并至马鞍山市经开区规划建设局的马鞍山市经开区管委会征迁局,和前进社区居委会于2016年共同组织拆除。裁决书也认定马鞍山市经开区规划建设局组织实施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2020年,马鞍山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拆除我房屋的行为是违法的。
但尽管如此,我仍是未能拿到应有的赔偿,我不明白,我依法守法,为何仍是拿不到我应有的赔偿,而违法者却能明目张胆的继续自己的行为。如果连高法的判决都不能为我换来公道,那百姓维权的出路又在哪里?
袁方市长,我一个人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这六年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过来的。现在的我已是无能为力了,作为一位被征迁农民我不知道我错在哪里,我更不明白政府部门的错误为什么要让老百姓来承担后果。只能想到这种方法来向您求助,恳请您伸出援手,帮帮我,拿回属于我的合法权益,在此跪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