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雪花啤酒广东公司被曝以"不服从会议安排"为由处分员工一事持续发酵。此前,员工M先生因拒绝参加涉及降职降薪、异地调动工作安排的会议而被公司给予政纪处分,引发舆论对"企业会议强制性"的广泛争议。法律界人士指出,该事件的核心在于:企业是否有权强制员工参加涉及劳动合同变更的会议,并以此为由进行处罚?
争议焦点:拒参会议=违纪?企业处分是否合法?
M先生向记者提供的公司内部文件显示,华润雪花广州营销中心以"未按要求参加会议,违反公司纪律"为由,对其作出书面警告处分,并影响其绩效考核及晋升机会。但M先生强调,会议内容涉及单方面降薪调岗、单方面异地调动的工作安排,公司未提前提供双方协商确认的合法依据,因此拒绝参加。
争议的核心问题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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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有权强制要求员工参加涉及劳动合同内容变更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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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此类会议,能否被认定为"不服从工作安排"并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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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会议内容本身涉嫌违法违规(如未经协商单方降薪降职、异地调动),员工是否有权抵制?
法律分析:会议性质决定员工是否有义务参加
劳动法专家、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专业委员会成员分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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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会议仅为业务沟通或培训,企业通常有权要求员工参加,缺席可能构成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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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会议涉及劳动合同变更(如降薪、调岗),则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协商一致+书面变更"。企业不能以"会议通知"替代法定程序,员工有权要求正式协商而非被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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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员工认为会议内容违法或侵害权益,拒绝参加不应直接被视为违纪,否则可能构成"变相胁迫"。
企业回应:称会议属"正常工作安排",专家质疑程序正当性
华润雪花广东公司回应称,相关会议是"正常经营管理行为",员工应服从合理工作指令。但法律界人士指出,关键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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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是否强制进行个人权益变动? 若员工未被会议明确告知或未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涉及个人权益变更,则"强制参会"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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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异议渠道? 若会议内容仅单方面宣布决定,而非平等协商,则涉嫌程序违法。
M先生表示,公司未在会议前提供书面调整方案,也未给予协商机会,"参会等于默认接受变更条件,所以我选择拒绝。"
舆论争议:企业管理权边界何在?
该事件引发广泛讨论,观点两极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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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方认为:"会议是管理手段,员工应服从安排,异议可事后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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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者则反驳:"如果开会就能绕过法律程序,那劳动合同还有何意义?这是变相逼退员工。"
有HR从业者透露,部分企业会利用"会议纪律"施压员工接受不利变更,以规避书面协商的法律风险。
劳动部门介入,或成典型案例
目前,广州市劳动监察部门已收到M先生的投诉,并启动调查。若企业被认定以"会议处分"掩盖违法调岗行为,可能面临整改要求甚至行政处罚。
【记者观察】
本案不仅关乎个别员工的权益,更触及企业管理权的法律边界。当"会议"成为变相施压工具时,劳动者如何维权?企业又如何平衡经营自主权与合规性?这一争议或为类似案件提供判例参考。